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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走婚其实是从白族开始的

  我把杨保全他们三个人领到了区记美食。正是饭点,店堂里人很多,我就直接把他们领进了梁惠英的经理室。那个好看的梁姨对他们自己声称的三人众很理解,还笑着说,两人为从,三人为众、四人为帮嘛,可眨着好看的眼睛也没有想起哀牢人究竟属于哪个少数民族,最后把我拉到一边问了问,就变得笑逐颜开了。

  不管是官场还是商场,不管是高贵还是贱民,酒过三巡,男人都一样会放得开的,放得开就会喜欢说话,喜欢说话最主要的就是说心里话。所以,有一句经典的话说:男人不可以说不行,女人不能说随便。因为在现在这个社会,官是混出来的、商是骗出来的、女人是玩出来的、朋友是喝出来的;所以,新官上台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严禁宴请中间喝酒,为什么?酒桌上面无大小,最关键的还是酒后喜欢吐真言!什么都被人知道了那还得了?

  那一天就是这样,和他们三人众喝了些酒,就知道了一些关于白族的风俗习惯,也就知道了他们的一些情况。

  白族虽然身居云贵边陲,可是个很开放的民族。女孩长到十五六岁以后,家长大多要在住宅旁为她建盖一间小房让她一个人居住。晚上,小伙子们便结伴到姑娘的小房里去拜访姑娘,在小房里,他们或弹口弦唱调子,或低声细语、互诉衷情;夜阑人静,双双困倦时,自然就会做男女之间的那点事。直到金鸡啼鸣,小伙子才与姑娘依依惜别。如果经过交往,两情相投,即可私订终身,父母一般不予干涉。

  白族的婚姻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嫁女儿到男家,这种形式占大多数;二是招姑爷上门,这种情况主要是女方父母没有儿子,即使有也是痴憨病残等,所以才招姑爷上门。上门的姑爷必须改换为女方的姓氏,再由女方长辈重新取名;三是卷帐回门的形式,即男女双方结婚后七日,妻子带着丈夫携带帐子、被褥回女方家居住。因为女方家虽然有兄弟,但年龄太小,父母年迈,妻子只好回门来赡养老人和照顾年幼的弟妹。等到**长大结婚后,男方这才带着妻子回到男方家生活。

  还有一种就是走婚制。走婚制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是以感情为基础,夜合晨离的一种婚姻礼俗。走婚制度是女性文化的标志,川、滇、藏交界的所谓的大香格里拉地区是著名的女性文化带,有着强大的女性文化传统。尽管随着川藏线的开通,交通和通讯的发达,早已淹没了大部分走婚文化,然而横断山脉里仍然存留一些孤岛:比如众所周知的走婚制至今还部分保留在丽江泸沽湖的摩梭人、红河哈尼族的叶车人以及大香格里拉鲜水河峡谷的扎坝人中。

  我有了些好笑:你们是白族,走婚也与白族有关吗?

  孤陋寡闻了不是?杨保全抽了一口烟:走婚其实是从白族开始的!

  我吓了一大跳,当然看过电影《五朵金花》,知道在风景如画的苍山脚下、蝴蝶泉旁,住着许多美丽、善良、勤劳、智慧的金花们,她们能歌善舞,心灵手巧,可就没有想到她们居然是走婚的主角。看来我真的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白族的男女自由很广泛,一方面依然保留了传统的走婚,使得一部分至今保留着母系时代的遗迹。因此,在那个部分的家庭里没有夫妻,家庭成员以母系一方为主线,母亲是家庭的核心,男女恋爱所生子女完全由母亲抚养,父亲没有养育儿女的责任。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保持了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只会是一个母亲的后代,保持了母系家庭的母系纯洁性,维护和保证了同根的延续;而男子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扮演舅舅的角色,主要是帮助自己的姐妹抚养孩子。

  另一方面白族至今仍在一些地区残存着不同形式的类似走婚的不落夫家的婚俗。也就是说,新娘在夫家举行结婚仪式之后,当天或过二、三天后即返回自己的娘家,不在夫家居住。每逢农忙、节日或夫家办婚丧等事,由夫家派人携带礼物接妻子到夫家居住数日或半月,再由夫家送回娘家。妻子留住夫家时,夫家以客人相待,只让参加一般劳动或象征性的劳动。当然丈夫平时也可以到自己的妻子家去,不过就是以普通**的身份。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一部分白族人的婚姻家庭平时与汉族没什么区别,也是一夫一妻,也是有自己的家庭,而走婚仅仅只限于每年农历的4月23-25日这三天。这三天也是白族的绕三灵节。本来是焚香敬佛、念经祈祷之时,青年男女则穿红戴绿,载歌载舞,开始自己的**节。在这三天内已婚的男女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与自己心仪的人谈情说爱,甚至**,不会受人指责,但三天以后就必须回归家庭,这样年复一年。

  这样的事听说过,不过这种所谓的自由,指的主要是成年女人的个人活动是充分自由的,包括和异性的交往都不受他人干涉。即使成年女性和异性有密切交往甚至发生男女之间的那种关系,他人同样也不会干涉。也就是说,一旦成年的女子看上哪个异性,男子则可以和她做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同样,假如两个人之间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这种关系,分手同样是平静的,只要以后不再密切来往就是,再换一个就是。

  在白族人口里,把这种婚姻很形象的称为走亲戚,因为风俗如此、习惯如此,男女都如此,加上一般是因为感情而在一起,他们这种关系一般都比较隐蔽,也比较稳定,有些从青年时代可以一直保持到老年,所以白族的离婚率很低。白族这独特的走婚习俗世世代代沿袭下来,形成了一个独具魅力的文化景观。这种至今保留着唯一的、亘古独存、淳朴独特的奇俗,在21世纪所谓的现代社会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着实让人感到扑朔**,充满了神秘的**。

  我又有了些好笑:你们是白族,走婚也与你们有关吗?

  杨保全低着头只顾着吃菜,张世明自顾自的将一杯酒一饮而尽,那个卷发、短须的杜捷报叹了一口气,抽了一口烟,在浓浓的烟雾中告诉我:如果无关,我们会这么费力的对你讲什么走婚吗?

  原来他们三个人的妻子都是白族人,住在离保山一百多公里的一个陡峭的峡谷里面,交通闭塞、人烟稀少,原本嫁给他们就是想告别那样的穷乡僻壤,这很正常,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可是她们家里却不同意,非要把女儿留在家里。要命的是人家那里是母系社会,还是个母系家庭,要命的是,从去求亲的那一天开始,人家就挑明了要不落夫家,唯一宽厚一些的条件就是可以让他们以丈夫的身份堂堂正正的出入她们的家里。

  人家说的也有道理。我在对他们说道:不管人家是不是母系家庭,也不管人家的三个女儿是不是同意不落夫家,为什么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呢?你们就可以快快乐乐的在很多女人中间沾花惹草,为什么不能让人家也有些自己的自由?要知道现在有很多的人也想加入到你们那种走婚族的行列里呢!再说,你们不同意,也可以对她们说不嘛。

  更要命的是,他们想和那三个女儿结婚的时候,他们已经早就和那三个女儿有过**接触,她们肚子里都已经有了他们的骨肉,而且都声称就是他们的种下的。这一点,那三人众都相信,因为那三个女子和其他的白族女子不太一样,还有一些汉族的**和道德观念,从和他们认识开始,就只让他们在她们身上撒野。于是,三人众就不得不向她们的家人低头。就和杨保全说的一样:不管孩子跟谁姓,反正是我们的!

  我认为他说的对,男子汉大丈夫就得有这样的光明磊落。

  因为白族女子长得很**、民族服饰很漂亮、能歌善舞、原生态的表演在一些地方很受欢迎,所以三个女儿的母亲听信了一些人的蛊惑,也收了人家的定金,就让他们的妻子跟着一个民族歌舞团到全国各地去参加卖艺去了,而他们居然被蒙在鼓里。他们知道这个消息已经是半个月以后的事请。一个过路的司机带来了她们从湖南捎来的口信,说是自己是迫不得已,也不愿意去卖唱,希望三人众知道消息以后去搭救她们。

  那个过路的司机是在湖南的省会星城的一家米粉店碰上那三个女子的,原因就是被她们听出了他说的是云南方言,运的货就是要从保山的口岸到缅甸的密支那,所以才再三拜托他给他们三人众带一个口信。要命的是,连她们都不能说出她们所住的地方的名字,只是知道她们是在一家叫做在水一方的歌舞厅里进行表演。等到三人众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那座以娱乐著称的中部城市的时候,那个歌舞团早就不见了踪影,就像从来不曾出现过一样。

  其实,在中国不知有多少个像这样的草台班子在江湖上闯荡,运气好的,自然就能成一番气候;运气一般的,也能够赚得钱的;运气差一些的,就是从豪情满怀到灰心丧气,到最后走一步看一步,实在混不下去老板就会卷铺盖走人,剩下的人自然就各自东西。三人众并不害怕自己的老婆在台上抛头露面,也不怕她们穿着民族服装、戴满银饰唱完原生态的民歌以后,变成一个衣着**的女人在台上扭**、跳艳舞;不怕她们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关键的关键就是她们都带着自己的孩子,而那几个还不到上学年龄的孩子才是他们心中的痛。

  像这样的草台班子大多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最多也就是在某个地方呆上一周时间,而且没有固定的路线,不是走到哪算哪,就是哪里热闹往哪里去;既没有一个正规的名称,也不需要到*门备案;都是现钱交易,演出完了以后就拿钱走人,连个记录也没有。杨保全不甘心,带着自己两个弟兄像无头的苍蝇一样几乎找遍了半个中国,最后,那三个女人和她们孩子的照片才被绿城的一家夜总会的守门大哥认出来,很肯定地说,他们那个草台班子去了广东。三人众把整个广东差点翻了个遍,最后才来到羊城。

  这就更对了!我一本正经的告诉他们:只要她们在羊城,我就能知道她们藏在哪里!

  有谁见到过三个大男人扑通一下全给你跪下的情景吗?我就真实的遇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