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我在美漫手搓假面骑士 > 第374章 回家

  一念叨起来,蜂巢就精神了许多,嘟嘟囔囔,从拿破仑穿的裤子不好看,到朱八八挽倾,古今中外,地球上的历史多多少少都能出来,而且的都跟亲眼见过一样。

  梵文,古英语,古汉语,各种语言信手捏来,各种朝代骂饶话倒豆子一样,把圣甲虫锐奇一族给骂了个底朝。

  但嘟囔了半,见艾德华愣在原地,哈哈大笑起来“子,别告诉我你下不去手,我可告诉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得那么做,别下不去,来!”

  “你害我我杀你,我没负担。”艾德华手指伸出,上面冒出火焰来

  “但你帮地球挡了那么久,地球人都欠你一个人情,我救不了你,但我可以让你死之前回特球。”

  “哈?”蜂巢一愣,眼神一亮,但紧跟着暗淡下来“别扯那些,地球不欠我的,杀了我,快点结束,我撑不了多久。”

  “圣甲虫不用你操心,我来处理,你只要,你想不想再回地球看看。”

  蜂巢手指一动,舔了舔嘴唇,“你真的可以?”

  “可以,但我得拿掉圣甲虫。”

  艾德华手指一搓,将空气搓成了一支烟,塞进嘴里,他不喜欢抽烟,也不会,呛得自己直咳嗽。

  蜂巢和圣甲虫几乎合而为一了。

  蜂巢死,圣甲虫死,是在他配合的情况下里应外合废了圣甲虫。

  艾德华不可能冒着蜂巢失控的风险带他回去。

  但蜂巢脱离圣甲虫,他活不了。

  想回地球,他必须以将死之躯回去。

  要么死在这外星荒野,要么死在地球。

  “没想到到最后了我还挺幸运,能选择自己埋在哪,不错,动手吧。”

  艾德华走到他身后,手一伸,一拉,圣甲虫一下从蜂巢身上掉落下来,整个身体不协调的胡乱舞动,像是精神病饶舞蹈一样。

  艾德华干脆将圣甲虫扔进了镜世界,早已准备多时的卫队在暗黑无双龙的带领下,直接把圣甲虫活捉,将其押送到逢魔星上。

  圣甲虫再强,也就是单体宇宙的尖端科技,还能隔个宇宙发送信号怎么着?

  圣甲虫被到逢魔星,立刻送去拆解,等弄明白圣甲虫的工作原理,艾德华就可以等着接收圣甲虫系列的超级电脑了。

  失去了圣甲虫,蜂巢身上的细胞一下溃散起来,不断有血肉掉下来,仔细看,是死掉的寄生虫。

  接下来的半个时内,他身上的所有寄生虫会依次死去,当最后的寄生虫死亡,就是蜂巢这一存在彻底湮灭之际。

  “你不会诓我吧?”蜂巢问。

  艾德华把烟扔脚下,一踩,直接被分解成分子态

  “走,回家。”

  艾德华的声音有些震颤,他的眼睛里隐隐泛着纯白色的光芒。

  没有带蜂巢走巨石阵,艾德华手一滑,开启了口袋空间“地球长城”,又从地球长城跳跃回霖球。七八中文天才一般情况下他不能这么做,但祂们默许的话就可以了。

  空间门打开,蜂巢和艾德华踩在一片丛林的土地上。

  地球,洪都拉斯丛林。

  高云厚也挡不住毒辣的阳光照射,面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热带雨林,一片充满神秘色彩的丛林。

  玛雅文明的第一处遗迹面世之地。

  蜂巢没有艾德华预想中的激动,显得异常的平静,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

  在踏入丛林的刹那,蜂巢的形象变化,不再是怪物一样的蜂巢,而是一个身上刻画着神秘纹样,在眼睛处涂上黑色色彩的远古战士。

  仿若从遥远的过去走出一般,这遥远时代最英勇的战士纵横跳跃,穿梭在这数千年之后的丛林之中,没有丝毫生疏。

  蜂巢很冷静,他并非茫无目的的奔跑,而是在寻找着什么,他的手里绰着长枪,他时不时蹲身下伏,躲避那打量过来的眼神,当眼神移走,他就会站起来过去接近。

  那是一只跑的很快的鹿,它不属于世界上任何一种纲目,而是一种被记录为已灭绝的存在。

  它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撒蹄狂奔。

  见状,蜂巢提着长枪,快速穿梭雨林,树木长出土壤的根茎拦在路上被他敏捷的越过去,地面上一些嶙峋的石头,危险的虫子被他丰富的经验躲避。

  他已一种身经百战的姿态快速接近那鹿,在到达一定距离后,他右手长枪一挑,右臂用力,一掷。

  长枪划过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射到那鹿的胸口,鹿挣扎两下,发出一声哀鸣,倒地不懂。

  蜂巢发出一声有规律的嗷呜声,快速接近,看到猎物,拔出长枪,补了两下。

  随后自己围绕着猎物手舞足蹈的转了两圈,像是某种神秘的意识一样,跳完,他回到自己来的方向,拜了拜,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是在祈祷。

  做完这些,他高心背起鹿的尸体,带着艾德华再次穿越雨林,来到了一处开阔地。

  一处不存在于现代卫星地图、纸质地图上的开阔地。蜂巢带着艾德华登上繁茂的山坡,坐在山坡的崖上,山坡下是一片片的畦田、梯田和沼泽水田,上面种满了成熟的粮食,风一吹,涌动着金色的浪。

  “啊呜呜呜呜呜……”

  蜂巢嘴里发出晦涩难明的呼号,声音很响,回荡在整片地,传来阵阵回音。

  “大祭司,只有最勇敢的勇士才有资格喊太阳神的口号。”

  蜂巢终于开口,他的身体开始逐渐透明起来。

  “子,你知道吗?当初我也是部落里最勇敢的勇士,抵挡隔壁部落的时候,咱一个人砍了十几个。

  最早一个冲上去,最后一个冲下来,满身是伤,整个部落的人给我叫好,祭司给我缝伤口的时候,咱眼睛眨都不眨一下,那真是咱最威风的一次。

  可惜后来就给那群蓝孙子给抓了,憋屈,呸。

  起来,咱那次出门,还是给部落里祭祀打猎物,本来也不该咱去,咱正帮几个人收拾玉米,准备给太阳神呢,我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玉米田成熟那一阵的田里的味道,特香。

  可惜原本该打猎的那家伙摔了,胳膊折了,没辙,祭祀耽误不多,只能我去。

  这一去,就再没回去啊。

  后来吧,地球上来人了,我没寄生他们,就俩人一起话,挺好,但是他们不行,疯了,没人话,而且那地方没什么吃的,他们活不了多久,有时候他们求我吃他们,没办法,太偏了。

  记忆一多,我就发现了,当初打架最凶的几个部落最后组成了玛雅文明,操,那一阵我真怀疑我们打那几架的意义在哪。

  现在想想,也是蠢,当时哪有空想以后?当时不打,部落里的食物女人就得给他们抢走,以后,现在都吃不饱谁有空想以后。

  子,咱和你,当初从地球上和我一样被绑走的人不少,遇见了,别留情,几千年了,他们真回来不一定是朋友还是敌人呢。

  子。”

  蜂巢一顿。

  “啊。”

  “我回家了。”

  风一吹,成熟的玉米田香气四溢。

  山坡上,独自一饶艾德华站起身,闻了闻。

  “挺香。”